立足“实体化” 推进“一站式”,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置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04
  2019年,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推进本市街道(乡镇)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力推进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实现“组织体系构建到位、场所设施配备到位、人员队伍发展到位、制度机制健全到位、品牌服务推进到位、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的“六到位”工作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争议处置“一站式”工作理念,在街镇(园区)“预防、调解”职能上加载“仲裁”工作职能,打造“争议预防服务站”、“先行调解中枢站”、“仲裁基层工作站”,实现三位一体“一站式”服务。
 
  一、因势而新、精准对标,实体化建设全面落实
 
  (一)抓组织,体系建设开创“新局面”
 
  2018年初,宝山区街镇(园区)调解组织均在原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基础上成立调解中心,作为委员会实体办事机构。调解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基层预防调解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村(居)预防调解组织106家,经济园区预防调解组织30家,行业性调解组织3家,企业预防调解组织679家,并在5019家企业内设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络员。形成以街镇(园区)预防调解中心为核心,村(居)、经济园区调解组织为延伸、企业调解组织为补充,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基层预防调解体系。
 
  (二)抓硬件,场所设施达到“新标准”
 
  全区街镇(园区)在实体化建设过程中迎难而上、申请经费、争取场地,有的大刀阔斧,抓住机遇谋发展;有的千方百计,螺蛳壳里做道场。调解中心均开辟专门接待窗口、办公空间、等候区域,设不少于12平米的标准化调解室,并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做到“五规范六上墙”,配备录音电话、高拍仪等各类电子设施设备,调解室、仲裁庭均配备有声监控设备,全面实现标准化、信息化。宝山区另有27家经济园区、企业调委会建标准化调解室。
 
  (三)抓队伍,人员水平得到“新提升”
 
  宝山区现有专职调解员42名,列入社工编制或享受社工待遇;兼职调解员227名,来源于监察协管、村居委、工会、律师、企业人事以及其他社会人员,100%持证上岗。为提高人员能力水平,区镇两级分层落实人员培训带教。区层面,坚持集中培训与分类特训相结合,专职调解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课时,另针对新任调解员及资深调解员分别开展不少于200小时的初任培训和不少于320小时的能力提升实训。街镇层面,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案例讨论、交流调解心得、对兼职调解员进行实训带教。区镇两级携手,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多元化、专业化的预防调解队伍。
 
  (四)抓规范,制度机制实现“新完善”
 
  宝山区着力抓好业务管理及工作规范,根据《上海市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修订调解组织规章制度,明确引导先行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仲裁文书代收等业务流程,统一下发文书格式模板。实现调解组织工作流程更规范,业务管理更有序。街镇(园区)另根据要求制定集体争议应急处置预案、各类考核评估制度、调解员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此外,宝山区调解组织还创新落实各类预防调解工作机制,例如:“3+1”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案件分类处置机制、“一表一书”预防建议机制、案件处理颜色预警机制、争议企业重点排查机制等。区镇两级协同互补,实现了制度流程的规范化、工作机制的特色化。
 
  (五)抓品牌,争议预防取得“新成效”
 
  宝山区街镇(园区)调解组织围绕“和谐调解”工作品牌,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拓展品牌服务,线上打造“和谐直通车微信群”、“企业QQ互动交流群”、“小崔说法理”公众微信号、和调热线等服务品牌,线下制作发放《和谐调解手册》、提供送法律政策、送用工提示、送规范文本、送调解服务的“四送”上门服务,开展“你我有约”、“企业接待日”等特色服务。在辖区内打响知名度、获得好评度,取得良好的争议预防成效,深入诠释了“和谐调解”中“和为贵、和为本、和为先”的品牌理念。
 
  (六)抓保障,工作经费获得“新落实”
 
  宝山区区镇两级领导高度重视,有效保障预防调解各项经费。区层面有兼职调解员、兼职仲裁员办案补贴专项经费、预防调解宣传经费、企业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建设推进经费,三项经费共计49.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专项经费根据以案定补的方式,按照300元/件的标准,一人一卡补贴到人。街镇(园区)也均设调解工作专项经费,用以场所设施建设、开展宣传培训、设施设备运维。杨行、大场等街镇另制定社工调解员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兼职调解员办案补贴方案,有效提升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上下联动、纵深发展,“一站式”工作全面推进
 
  为了巩固提升基层争议处置能力、促进调裁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争议处置效率,更快更好的服务群众、便利群众。2019年,宝山区在全面完成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的基础上,以区仲裁委员会为核心、区仲裁院为主导、街镇(园区)预防调解中心为主体,狠抓“两提升、三转变”,有效推进争议处置“一站式”工作。
 
  (一)“两个提升”,巩固实体化成果、夯实“一站式”基础。
 
  一是提升“硬实力”,打造标准化基层仲裁工作站。
 
  2019年末,宝山区在街镇(园区)设立基层“仲裁工作站”,并进行了集中授牌。工作站由预防调解中心主任担任站长,区仲裁院结对仲裁员担任副站长,工作站的设立为开启劳动人事争议处置“一站式”服务夯实了基础。目前,宝山区14个街镇(园区)均设立标准化仲裁庭。2020年以来,宝山区在基层工作站开庭262次,现场审查案件117件,惠及劳动者462人。
 
  二是提升“软实力”,培养专业化兼职仲裁员队伍。
 
  区仲裁院从庭审记录、案件审理、文书撰写等方面入手,对街镇符合条件的专职调解员进行集中挂职实训,并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总体要求,经综合考核评定,符合要求的发展为兼职仲裁员。目前,宝山区14个街镇(园区)均已配备兼职仲裁员,其中有5名已开始独立办案,其余人员均能在区仲裁院指导配合下,开展仲裁审查工作。
 
  (二)“三个转变”,确保争议处置“一站式”工作成效。
 
  一是转变思想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为推进“一站式”工作,宝山区多次开展基层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意见、交流沟通。通过深入阐述“一站式”工作在提升基层矛盾处置能力和便利人民群众方面的重要意义,从街镇(园区)领导层面,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也使调解仲裁工作人员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增强服务意识,主动落实好“一站式”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调裁融合。宝山区层面将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全盘统筹:实现工作谋划一体化,人员培训一体化,办案口径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街镇层面逐步将仲裁业务融入职能范围:实现仲裁窗口全面下移、仲裁审查全面下沉、简单案件不出街镇。
 
  三是转变身份角色,进一步突出权威形象。为帮助调解员适应工作角色的转变,树立权威性和公信力。宝山区仲裁院不仅注重业务能力提升,更注重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案件处置的程序性、工作纪律的严肃性。不仅要突出调解工作的柔性便利,也要突出仲裁工作的严谨规范。
 
  三、谋篇布局、力学笃行,争议处置工作再启新航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专业性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既是终点、也是起点,“一站式”工作仍在一路探寻摸索,宝山区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果,但在满足调解仲裁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更好服务的殷切需求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如在推进“一站式”工作的过程中,如何简繁案件分类处理,尚缺乏建章立制;在提升街镇兼职仲裁员的工作能力上,还要继续开拓思路、加强谋划;在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争议案件上,如何发挥“一站式”的工作优势,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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