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上海体院、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体人〔2010〕615号)精神,以及本市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0年度本市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若干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上海体院、各区体育局系统及体教结合学校和市体育局直属单位中从事竞技体育教练员工作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20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二)上一年度已申报,但经评审未通过的对象,在本年度无新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具有体育院、系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练工作5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训练业绩符合规定要求。

  学历或资历两者之一未达到《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人职发〔1994〕17号)规定要求,但符合《关于破格推荐审核中高级教练员职务的暂行意见》(沪体人〔1995〕437号)规定的破格条件者,也可申报评审。其中资历破格原则上不超过1年(担任一级教练工作4年以上)。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办法

  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按屏幕正视方向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然后将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盖章、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上报材料,完成申报。

  2.申报注意事项

  (1)“学习经历”栏填写高中起始的学习起止年月、学校名称、职务、证明人、电子证书号、是否全日制等要素,并在最高学历对应附件栏提交最高学历证明材料。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

  (2)“工作经历”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起止年月、单位名称、职务(岗位)、职称、证明人等要素,并在对应附件栏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工作业绩”栏填写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训练业绩,如:直接带训(输送)运动员姓名、培训时间、是否为主管教练、输送去向、直接带训(输送)运动员所获具体成绩等信息。

  (4)“论文专著”栏提交任现职称以来本人撰写的论文等,确保要素完整。相关附件栏内提交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论文内容页、封底页扫描件。

  (5)“附件资料”栏提交以下材料:

  ①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表;

  ②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若3年内未组织相关培训,提交由市体育局青少处(科教处)出具的未参加岗位培训情况说明;

  ③继续教育证明;

  ④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自愿提供);

  ⑤外省市人员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⑥近5年年度考核表;

  ⑦上海市体育教练员申报高级职称输送运动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业训教练员提供);

  ⑧承诺书(附件2);

  ⑨其它需要提交审阅的材料等。

  (以上所有上传材料务必保证清晰)

  (二)材料审核

  市体育局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将书面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三)书面材料报送

  上海体院、区体育局和市体育局直属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需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附件3),将书面材料集中报送至市体育局。报送材料时,应按《上海市体育教练员申报高级职称送审材料目录》(附件4)所列次序将申报材料整理后装入材料袋,并将《上海市体育教练员申报高级职称送审材料目录》贴在材料袋上。

  (四)评审

  上海市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后,提交上海市体育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公示及制证

  评审结束后,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6日。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

  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

  地点: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819室

  联系人:刘志远

  联系电话:63278549、18018825216

  电子邮箱:shstyjrsc@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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