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发布时间:2021-01-15

  12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144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44封,占来信总量的30.6%;情况反映类信件46封,占31.9%;举报投诉类信件20封,占13.9%;求决类信件27封,占18.7%;意见建议类信件7封,占4.9%。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才告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双方都没有在期满前通知对方协商续签的义务。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本月初申请了失业保险金,但是一直没有收到钱。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经查询,您于12月4日通过“上海人社”APP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为当月申领,次月发放。您的首笔失业保险金将于2021年1月15日左右到账,请注意查收。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公司每天强制性让员工加班,有些人一个月只能休息一两天,每天晚上到11—12点才下班,员工不加班就直接扣钱。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我们已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调查处理。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与原单位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在9月份就已经出来了,但是老单位一直不履行仲裁结果,也不与我沟通联系。请求政府部门协助执行。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按照《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人才引进需要随调配偶,现在对劳务派遣合同不予认可,但是上海大部分医院都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况,特别是护理岗位。建议适度调整政策,不要单从合同的性质来判断是否有稳定工作。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考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