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中关于“技师”条件的具体要求是?

发布时间:2021-04-30

  答:取得本市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可以申办居转户。

  具体参照如下职业工种目录:

  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21版)

序号

职业

序号

职业

1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32

磨工

2

电子产品制版工

33

镗工

3

印刷电路制作工

34

电切削工

4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35

锻造工

5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36

金属热处理工

6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37

模具工

7

信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

38

压缩机操作工

8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39

起重工

9

药物检验员

40

工业废水处理工

10

化学合成制药工

41

冲压工

11

药物制剂工

42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12

生化药品制造工

43

电机制造工

13

金属船体制造工

44

机床装调维修工

14

船舶机械装配工

45

仪器仪表维修工

15

船舶电气装配工

46

变电设备检修工

16

船舶木塑帆缆制造工

47

工程机械维修工

17

飞机装配工

48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18

航空发动机装配工

49

电梯安装维修工

19

飞机系统安装调试工

50

计量员

20

航空电气安装调试工

51

化学检验员

21

航空装配平衡工

52

试验员

22

飞机外场调试与维护工

53

无损检测员

23

汽车饰件制造工

54

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

24

汽车装调工

55

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

25

汽车生产线操作工

56

轨道列车司机

26

车工

57

动车组制修师

27

钳工

58

铁路线桥工

28

刨插工

59

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

29

铣工

60

轨道交通信号工

30

焊工

61

汽车维修工

31

电工

62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此目录发布前,已取得原有工种目录(但现已取消的)相应证书的,可以作为申办居转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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