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争议属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

发布时间:2020-10-10

  答: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

  2、经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及劳动争议;

  3、驻沪师级以下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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