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发布时间:2019-09-30

  阿亮:“小羽,国庆长假快到了,今年准备去哪里玩?”

  小羽:“哎!别提了,本来已经和我发小约好去泰国散散心,可偏偏他们单位在这个节骨眼进行裁员。据说,他也在这次裁员范围之中。”

  老严:“那是没有什么心情出去玩了!”

  小羽:“就是,他妻子前年得病过世了,现在一个人抚养还在上幼儿园的女儿,而且他一毕业就在这家单位工作了。”

  阿亮:“照你这么说的话,单位的做法欠妥了。按规定裁员时,单位对于有需要扶养未成年人的员工应该优先留用,况且之前他还在单位服务了这么多年。”

  小羽:“慢着!你刚才说的规定,《劳动合同法》里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老严:“小羽,我看你还是学艺不精啊!重点看看第四十一条!”

  小羽:“惭愧、惭愧!多谢两位大师指教,我这就打电话给我发小,让他好好再向单位争取一下。”

  阿亮小贴示: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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