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1〕359号
发布时间:2021-09-26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为更好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为本市强化“四大功能”、打响“四大品牌”、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现就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成规范化的技能竞赛赛制体系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交流共享的理念,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为引领、国家级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为龙头、市级技能大赛为主体、区域性技能竞赛为基础、基层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广泛开展的技能竞赛体系,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带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责任部门:本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赛事顶层设计和协调管理。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市技能竞赛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协调本市技能竞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市竞赛组委会”)是本市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市级综合性技能竞赛,指导、协调本市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综合管理技能竞赛的职能部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技能竞赛统筹管理。(责任部门: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统筹赛事体系。本市技能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层次分为市级、区域和基层三级,按类别分为综合性、行业性和专项赛事三类。市级综合性技能大赛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面向全市跨地区、跨行业开展;市级行业技能竞赛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级行业协会、中央在沪企业和市属企业(集团)主办;市级专项竞赛是指国家级专项竞赛上海选拔赛,或结合实际举办的面向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赛事。区域性技能竞赛由本市各区主办,面向本地区开展;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细化区级及下属单位的赛事体系设置。基层技能竞赛由基层企业、职业院校等单位主办,面向基层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

  (四)规范赛事管理。市级综合性技能大赛,一般冠名为“上海市第XX届职业技能大赛”,参照世赛或国赛模式举办,其中世赛年举办的市级综合性大赛,原则上以下一届世赛上海市选拔赛为主体。市级行业技能竞赛、市级专项技能竞赛,一般冠名为“上海市XX年XX行业(或XX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原则上与全国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专项竞赛相对接,或与本行业实际发展需要相结合。区域性技能竞赛活动,一般冠名为“XX年XX区职业技能大赛”,参照市级技能大赛模式规范管理。

  本市技能竞赛活动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市级综合性技能大赛应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竞赛组委会审议通过;市级行业技能竞赛、专项技能竞赛以及区域性技能竞赛应由主办单位报市竞赛组委会,纳入年度竞赛计划;基层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应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

  二、形成科学化的技能竞赛组织体系

  (五)合理设置竞赛项目。技能竞赛项目设置要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十四五”期间,市级技能竞赛项目设置应聚焦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六大重点产业,同时对接世赛、国赛竞赛项目,统筹设置、及时调整。各区组织开展的技能竞赛,应对接市级大赛项目,同时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竞赛项目。基层技能竞赛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技术标准设置竞赛项目。鼓励主办单位组织开展新产业、新职业技能竞赛。(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等)

  (六)推广开放办赛模式。全面推广集中开放、赛展演相结合的办赛模式,将技能竞赛打造集“比赛、展示、体验、观摩”为一体的技能交流平台。鼓励主办单位开展集中展示型竞赛,结合区域特色、行业特点,设置互动体验项目,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高赛事观赏性和互动性。鼓励丰富数字化办赛手段,逐步普及赛事直播、“云观赛”等模式,不断提高技能竞赛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等)

  (七)提升竞赛工作质量。主办单位应当牵头成立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落实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主办单位可按需设置赛事执委会,具体落实赛事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举办技能竞赛应具有满足赛事需要的场地、设施设备和管理系统,有赛事组织机构、评判队伍、仲裁组织、赛务和技术人员,有可靠的经费保障,有完善的安保措施。主办单位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世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编制技术规则,确保竞赛技术质量。(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

  (八)确保赛事公平公正。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要层层选拔参赛选手,严格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要做好裁判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规范赛题管理,严格把控技术标准和评判环节。要公开申诉程序,建立仲裁制度,畅通申诉与仲裁渠道。(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

  (九)做到赛事安全有序。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赛事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技能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责任部门:市、区公安局、应急局、卫生健康委、交通委等有关部门,各竞赛主办单位)

  三、形成系统化的技能竞赛保障体系

  (十)加强办赛技术保障。建立竞赛技术标准体系,编制竞赛技术规则。加大对竞赛项目裁判员、技术专家、场地经理、赛事解说员、办赛组织人员等各类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育专业办赛服务机构。加强竞赛技术研究,加快对世赛技术标准的转化和应用,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适应行业发展的竞赛技术标准体系。(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竞赛主办单位)

  (十一)积极鼓励竞赛举办。鼓励本市相关企业、院校成为各类竞赛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将办赛工作纳入本市产教融合、育训结合工作的奖励范围。专家裁判、场地经理、技术支持等人员参与办赛工作,应由所在单位计入其日常工作量,纳入职称评定、业绩评价的评审考核因素。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参与赛事保障工作。对办赛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个人、团队、组织进行表扬奖励。(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二)健全竞赛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赞助等相结合的多渠道竞赛投入机制。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竞赛相关经费。主办单位按照务实、节俭、高效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

  (十三)探索市场化办赛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办赛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办赛机制,完善社会赞助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办赛的积极性,实现竞赛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叠加效应。鼓励主办单位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进行办赛创新实践。支持技能赛事服务企业做优做强,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赛事组织骨干企业。(责任部门:市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竞赛主办单位)

  四、形成专业化的技能竞赛参赛体系

  (十四)加大集训基地建设力度。依托本市有条件的企业、院校建立一批世赛上海集训基地,争取更多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落户本市。进一步创新集训基地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建立区级竞赛集训基地,优化完善集训基地经费分类资助管理办法。搭建集训基地交流平台,推动竞赛集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均衡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集训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竞赛集训制度,加强选手梯队建设,抓好选手集训工作。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掌握精湛技术的技能竞赛专家、教练、翻译等人员队伍,加强集训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建设,科学制定集训方案。强化“校企合作”集训方式,打造技术技能与综合素质并重的训练模式,加强集训管理,提升训练质量。(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十六)完善参赛激励机制。鼓励参赛选手参加赛前强化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院校学生参加竞赛集训的,可按规定记录为相应课程学分。集训选手为职工身份的,所在单位应当保障其集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参赛选手证书配套,参赛选手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完善技能竞赛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专家教练及在竞赛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在世赛、国赛等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专家教练,鼓励市、区和所在单位落实配套奖励,并在职称评定、人才引进、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等)

  五、形成品牌化的技能竞赛推广体系

  (十七)塑造竞赛活动品牌。立足服务上海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积极打造展示产业特色、体现上海文化、融合高新技术的品牌技能赛事,形成一批全国知名的竞赛品牌,力争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借鉴世赛理念和办赛模式,鼓励竞赛主办单位建立技能竞赛品牌标识系统,应用于赛事品牌塑造和宣传推广。对赛事活动的名称、徽记、旗帜、吉祥物等品牌标识,予以依法保护。(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竞赛主办单位)

  (十八)扩大竞赛推广宣传。坚持开放办赛理念,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提高技能竞赛影响力。总结、宣传并推广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有益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世赛执行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竞赛主办单位)

  (十九)加强竞赛交流互鉴。加强与国际、国内各类技能竞赛的联系,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的交流,通过组队参赛和共同办赛机制,促进相互协作和共同提升。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开展技术点评和经验交流,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世赛执行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长三角办,各竞赛主办单位)

  (二十)放大竞赛溢出效应。坚持赛事筹办与成果转化统筹设计、协调实施、相互驱动,推动竞赛技术标准和内容转化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教学资源,推动技能竞赛专家成为技能人才培养的优秀教师,赋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改革创新,推动本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依托高水平的技能竞赛,发挥其要素集聚、交流促进和经济带动作用,将赛事影响力转化为人才吸引力、经济助推力、城市竞争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世赛执行局,各竞赛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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