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的通知

沪人社职〔2021〕393号
发布时间:2021-10-29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级行业协会,各中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新职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165号)的有关要求,本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服务国家及本市重大发展战略,聚焦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和新技术、新技能领域,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全民数字技能水平,培养选拔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推进“十四五”时期新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松江区人民政府承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活动指导、技术支持、监督仲裁、媒体宣传和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落实赛事组织实施、活动组织、后勤保障、健康安全及媒体宣传等工作(详见附件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或本单位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三、大赛内容

  (一)比赛项目

  对接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本次大赛设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20个正式比赛项目(详见附件2)。其中,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5个项目为专业技术类职业,互联网营销师等15个项目为职业技能类职业。

  (二)竞赛标准和内容

  本次大赛参照各赛项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专业技术类为中级)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发展实际或世赛标准,结合赛场实际设施设备等条件,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比赛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核。

  四、比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区域初赛和市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或推荐

  11月中旬,各区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初赛或推荐选拔,遴选本辖区或本单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二)决赛

  时间:12月初,各比赛项目赛期为1至2天。

  地点:大赛将采取集中时间、分散办赛的形式举办,闭幕式安排在松江区(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参赛条件及组队方式

  (一)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职业的从业人员(职工身份,包括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均可报名参赛。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须在本市工作满1年以上。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裁判组推荐条件

  各比赛项目设置一名裁判长、若干名裁判员。裁判长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分标准、培训裁判员、负责评判工作等。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承担执裁和评分工作。裁判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长期在相关领域从业,且经验丰富、技能高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团队合作、秉公执裁等基本素养。

  (三)组队方式

  本次大赛决赛主要以各区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参赛,具体组队参赛工作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驻沪央企、市属企业也可单独组队参赛。每个赛项限报2名(双人赛项限报1队)选手参赛。对比赛项目参赛人数低于6人(双人赛项低于3队)的,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可适当予以放宽各参赛队的报名名额。同时每个赛项每个参赛队可推荐1名裁判员。有关报名和推荐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六、奖励措施

  (一)选手个人奖

  各赛项设金牌、银牌、铜牌各1名,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队)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对赛项实际参赛人数不足6人(双人赛不足3队)的,仅设金牌。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以下奖励:

  1.对职业技能类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可根据沪人社职〔2021〕165号文的相关规定,核发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2.比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大于50人的,各项目获得金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职业技能类比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大于50人的,各项目获得金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还可按有关规定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

  3.组委会将优先推荐各赛项获得金牌、银牌(双人赛项获得金牌)选手代表上海参加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

  (二)参赛团体奖

  按照金牌计10分、银牌计7分、铜牌计5分,第四至第六名依次计3至1分的计分原则,以各参赛代表队为单位,对团体总分进行排名。位列团体总分前3名的参赛代表队,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

  (三)其他奖项

  对以下个人或单位,由组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各赛项金牌获得者的指导教练(仅限1名,下同),在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人员,为办赛或参赛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办2021年上海市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是全面提升新职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驻沪央企、市属企业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公平公正组织初赛或推荐,抓紧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积极支持和配合组委会、执委会做好大赛筹备和参赛工作。各技术支持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各项办赛任务。

  (二)严密防控风险。各单位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工作。要制定卫生、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确保大赛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统筹媒体资源,拓展宣传渠道,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广泛报道选手备赛、参赛过程,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新闻线索。主动对接本辖区企业、院校,吸引新职业从业人员积极报名参与。在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本市对举办大型活动要求的情况下,组织社会各界现场观摩、交流互动,提升赛事影响力传播力,增强新职业从业人员社会认同度。

  (四)落实经费保障。组委会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大赛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技术支持单位可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办赛经费。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比赛期间,裁判员、选手、教练、随行人员的市内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单位: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 系 人:

  赵丽婷 62748577-1457、18916878728

  冯麒华 62748577-7339、18916878686

  孙 蓓 23110200、18916878919

  电子邮件:jnds_sh@163.com

  (二)大赛执委会

  联系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

  程建元 67848610、13918199916

  陆春兰 67848602、13761938850

  电子邮件:sjjczypx@163.com

  附件:

  1.2021年上海市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比赛项目及技术支持单位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张 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福升 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委 员:杨武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林 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处长

             孙兴旺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石 屹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沈冬林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办公室

  主 任:孙兴旺 (兼)

  副主任:高占峰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孙 蓓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四级调研员

               杨 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张 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马守亮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2021年上海市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执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刘福升(兼)

  执行主任:沈冬林(兼)

  副主任:由松江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公安松江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分管领导担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比赛项目及技术支持单位名单

序号

比赛项目

技术支持单位

1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上海犀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上海犀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4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

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

互联网营销师

上海商学院

7

连锁经营管理师

上海商学院

8

供应链管理师

上海临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

人工智能训练师

上海犀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0

健康照护师

上海健康医学院

11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上海市贸易学校

12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3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4

无人机装调检修工

上海玄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5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

(上海市园林学校)

16

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17

全媒体运营师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8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19

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

上海临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

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

上海爱君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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