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19稽意013000188号
发布时间:2020-09-15

上海鑫律投资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李洪坤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进行了核查,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19)稽意013000188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为李洪坤补缴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3563元,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3902元,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4279元,2019年4月的缴费基数为6200.1元。请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3日内,自行前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黄浦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265号308室)办理相关补缴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黄浦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未纠正违规行为的,我们将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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