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参保失业人员可领6个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最高每人每月500元

发布时间:2020-08-18 15:15
  
 
 
 
 
今年7月,上海市人社局就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为: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020年内已按《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失业补助金的,不重复享受本条规定的失业补助金。
 
该政策在全市推出后,徐汇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扎实落实此次失业保险扩围工作。截至到7月底,徐汇区共受理审核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36人,审批金额46000元,其中非上海户籍102人,涉及金额30800元。为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徐汇区人社局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以“三个确保”稳步推进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地:一是及时响应,确保政策落地不断篇;二是统筹谋划,确保经办服务不缺失;三是压实责任,确保审核发放不出错。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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