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4-24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6年5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国人部发[2006]53号),本博士后工作站依托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建设发展的宗旨是:为致力于纳米技术、锂离子电池、增材制造、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转化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搭建自主创新平台和优秀人才的良性流动平台。

  建站以来,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国内著名科研院所和高校已经培养了16位产业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出站博士后都成为了单位的技术骨干,领军人才,有的任领导岗位。工作站可为每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从各方面支持研究人员开拓创新,多出成果。

  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中心从事高水平研究和产业技术转化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或从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学术潜力和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一、研究方向及名额

  1、纳米技术产业化开发

  2、锂离子电池的产业化开发

  3、增材制造工艺产业化开发

  4、人工智能、机器人

  二、相关待遇

  1、博士后进站后,可给予安排课题启动经费,用于购置必要的工具和图书资料等。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与中心正式职工相同,如社会保险,专业培训,餐饮补贴,绩效和年终奖,并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工资标准原则上按博士后本人现有专业技术职称上浮一级对待,特殊情况另议。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中心提供两居室带家具的住房一套(不享有产权,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提供相应的住房津贴。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根据需要由工作站帮助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暂住户口手续,并协助解决配偶的工作、子女入托(入学)事宜。配偶不随博士后流动的,按国家规定,给予博士后享受探亲假待遇(一年不超过一个月)。

  5、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管理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在站期间,可申请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上海市超级博士后计划”等科研计划。

  四、申请材料

  凡有意入站做博士后研究的博士,请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在上述研究方向里遴选其一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证书的需要提供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博士后进站后半年内拿到《博士学位证书》);

  2、个人简历(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目录等)、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如国外居留证、军官证等。

  3、博士论文、两篇代表性研究成果。

  4、博士后研究计划。

  5、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五、联系方式

  本站将根据申请者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在上海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101616转131

  传真021-54290007

  联系人:樊丽            E-mail:fanli@snpc.org.cn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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