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08

  答:申请培训项目

  以下补贴对象有培训需求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有效实名制银行卡(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到就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培训项目。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件:

  1、三类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2、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

  4、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劳动者的身份状态确定以申请培训项目时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认定的为准,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培训实施

  1、选择培训机构

  劳动者选择培训项目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相应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培训。

  2、培训报名

  培训报名。劳动者应在培训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签订协议。劳动者与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贴培训协议》。

  缴纳培训费。各类人员参加补贴培训,向培训机构支付全额培训费,应根据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和《补贴培训协议》约定的收费方式执行。

  3、参加技能培训

  学员应按照培训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并配合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督导评估及相关检查工作。

  参加技能鉴定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培训机构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鉴定不合格且有补考意愿的,在鉴定结束的二个月后向原培训机构申请补考。

  补贴经费的核拨

  学员获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核拨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补贴经费的,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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