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6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沪人社专﹝2013﹞112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
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消防局网站(www.fire.sh.cn)查询及下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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