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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因手腕骨折请休病假,一共休了3个月,公司前两个月开了病假工资,第三个月按事假未开工资。这种情情下,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N+1补偿? 2025-12-22
答复: 您好!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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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金融学本科学历可以报名监理工程师考试吗? 2025-12-22
答复: 您好!按目前报考条件,“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才可报名监理工程师考试。具体条件以当年度考试通知为准,也可于报名期间咨询报名核查服务点。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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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级经济师以考代评,考出证书是直接获得中级的职称吗? 2025-12-17
答复: 您好!对于取得《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2017年3月31日起,本市启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版)。该表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证明,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该表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续聘或聘任情况发生变化后,均应重新填写。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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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员工月薪超过目前市均工资,因病需要休病假,请问其病假工资计算下来如果超过市均工资,是否可以按市均工资计发? 2025-12-15
答复: 您好!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同时,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职工疾病和非因工负伤管理办法,如企业计发办法高于规定的,应执行企业规定。请根据企业相关制度、员工连续休假时长及连续工龄等情况按本市规定确定病假工资。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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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9号)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是否有新的政策代替还是继续执行本办法? 2025-11-26
答复: 您好!《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9号)经沪人社规〔2021〕8号文件宣布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8月15日,该文件现行有效。202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