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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合同未到期,公司想要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2025-4-8
答复: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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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沪劳保发[95]83号文第四条中关于“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的规定是否依然有效? 2025-4-11
答复: 您好!《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经沪人社规〔2021〕6号文件宣布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8月15日。该文件现行有效。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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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今年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什么时候会公布?2020-2023年学习的金融专业硕士相关课程学习,可以在继续教育网站上录入档案申报公需课、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吗? 2025-3-31
答复: 您好!2025年度经济专业科目培训计划预计于4月下旬发布。您可以联系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咨询详情,联系电话:32511358。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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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一次劳动合同签3年,第二次劳动合同是6个月,两次合同上均明确标出是固定期限。请问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申请仲裁是否可以主张仲裁期间合同存续? 2025-4-1
答复: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是可以终止的。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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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工作期间,社保缴纳在上海,然后以技术外派的形式在外地评的中级职称有效吗?证书可以在上海的单位用吗? 2025-3-31
答复: 您好!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凡本市能评审的系列(专业),不委托外省市或者中央有关单位评审。确需委托的,须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国家各部门组建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未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评审结果不予承认。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