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2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年度报告等有关工作的市级权限将下放至各区。

  自2021年6月10日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向机构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申请。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梅园路77号3楼市场管理部1号窗口停止办理相关业务(原咨询电话32511355同时停止接受相关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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