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发布时间:2020-01-09

  12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88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38封,占来信总量的43.2%;情况反映类信件36封,占40.9%;举报投诉类信件8封,占9.1%;求决类信件2封,占2.3%;意见建议类信件4封,占4.5%。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咨询:因个人保管不善,几年前原单位开出的退工单遗失了,现在新单位却需要之前的退工单,请问如何补办退工证明?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您可与原单位联系,重新开具退工单(手写重开);如果系网上办理退工手续的,可以在网上补打印退工单。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反映:国家规定“满45岁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可以返还一半”,本人11月份只有社保的扣款,至今没有收到返还款项。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根据您的身份证号查询,您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已领取36个月,根据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期限为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因此在您55周岁时如果继续缴费则可以延长享受补贴,最长可延长至退休。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举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殷××,采用虚假出资注册公司、骗取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虚开经营发票、找人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等方式,骗取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的资格。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经核实,殷××并未向我局提出过留学人员落户的申请。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家用人单位来信:如何理解“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假”的规定?是指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还是员工在不同单位之间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还是只要员工曾经有个一段工作是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新单位就必须给予带薪年假?请予详细说明。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单位:您好!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另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的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是一名两新组织的党员,在上海工作快9年了,建议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办理过程中,针对党员的党龄增加适当的激励分值。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感谢您对我局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