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发布时间:2020-05-14

  4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152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57封,占来信总量的37.5%;情况反映类信件69封,占45.4%;举报投诉类信件19封,占12.5%;求决类信件4封,占2.6%;意见建议类信件3封,占2.0%。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咨询:因疫情原因,公司原有的一些服务合同到期后可能不会续约了。如果公司安排我转岗,而我不接受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反映:本人系失业人员,这个月收到失业金只有1452元,而上个月有1815元。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经核实,您已经开始领取第二年失业保险金(即13—24个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领取标准为1452元/月。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举报:上海某公司,拖欠员工2—4月的工资,并且不给工资条。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我们已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调查处理。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人才引进批复已经下来了,但因疫情原因目前无法回来办理手续,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落户时效问题。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单位:您好!在疫情期间,已经审批通过但暂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可以不受迁户时效限制。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上海人社APP”下载不够方便,建议能投放到华为之类的网上应用商店,以方便群众下载使用。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如要上架网上应用商店的话,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目前我局正在办理过程中,因此暂时在应用商店搜索不到“上海人社APP”。目前,您可以通过我局官方网站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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