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份《局长信箱》来信反馈
10月份《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60封。以来信的诉求类型划分,咨询类信件15封,占来信总量的25%;情况反映类信件12封,占20%;投诉举报类信件13封,占21.6%;求决类信件16封,占26.7%;意见建议类信件4封,占6.7%。
在咨询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在江西有个“助理工程师”的初级职称,在上海工作满4年后,是否可以在本市评建筑工程类的中级职称?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根据《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1]213号),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原区域、原单位按照国家职称管理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在情况反映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想要办理留学生落户事宜,在落户经办系统中没能查询到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名单。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高水平大学名单可在申报系统内查询,在工作经历栏填写学校时,在下拉框内能选择到的学校即为高水平大学。
在举报投诉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某人才引进申请人为了快捷办理落户,涉嫌非法挂靠,申报单位与其本人无实际劳动关系,无实质性工作内容,其本人也不在上海。该单位也涉嫌虚假申报,违规挂靠社保。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来信:您好!感谢您对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作进一步调查。
在求决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我之前在江苏的企业工作,通过上海外服缴纳社保和个税。现在已经换到上海本地公司了。想确认一下之前的缴费年限可以算在居转户的时间里?
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派遣到外省市工作单位的情形不属于受理范围,应当扣除累计月份。
在意见建议类信件中,一位市民来信:建议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居住证年限等要求,增加居转户的新途径,比如“社保、个税年限10年+居住证积分达标”等,以方便群众申办落户。
相关部门收信后,回复该市民: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