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18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崔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建立养老护理人员护理技能等级及津贴制度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反映,本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存在“数量不足、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护理的规范性、标准化不够、老人及家属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提出建立“养老护理人员队伍技能能级”、“与护理员工资收入直接挂钩的护理技能等级津贴”等一系列建议。对此,我们非常认同,这些建议也符合当前和今后本市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政策思路和发展方向。

  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扩大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规模,是实现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关键。为适应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需求,2019年7月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本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前正在会签中),以养老护理员“进得来、留得住、稳得了、干得好”为目标,提出了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薪酬保障、财政支持、信息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制度安排,下一步将全面推进落实。

  一、扩大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规模。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由第三方培训机构对护理人员进行等级培训”,目前全市有70余家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已基本形成一整套理论结合实操的培训体系,对培训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培训补贴,2019年培训量5.2万人。下一步,根据《实施意见》,本市还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养老护理员培训规模。一是鼓励自身有培训能力的养老机构等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在岗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二是充分依托各类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为中小微养老机构集中提供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服务,并面向意向从业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三是依托示范性、骨干型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合理布局建设养老护理实训基地;四是继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纳入本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并作为紧缺急需项目实施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养老护理在岗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五是对企业组织在岗养老护理员开展学徒制培养的,按规定享受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二、健全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价体系。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建立一级护理员、二级护理员、三级护理员、护理技师、高级护理技师等不同等级的护理标准、要求……制定应知应会培训教材……由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技能等级考试鉴定……根据鉴定情况确定技能能级,给予相应等级证书”的建议,目前本市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框架下,根据人社部2019年新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上海养老护理服务发展需求,指导经认定的行业组织等,修订开发涵盖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照护评估、质量管理等各层次培训内容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案,建立养老护理员五、四、三、二、一5个技能等级,并统一制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题库等,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全国技能证书联网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考虑护理员队伍现状,鉴定考试可以通过口试、设定场景进行护理实操等简便可行的方式”,我们也充分考虑护理员普遍的文化程度,将试点在低等级考核中实行口试+实操方式实施。

  三、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建立与护理员工资收入直接挂钩的护理技能等级津贴制度”,“增加的费用……由老人及家属负担,对困难家庭可以由政府给予部分补贴”等建议,近年来市民政局先后出台《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规〔2017〕6号)、《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规〔2018〕3号)等文件,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员工制招用持有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等职业技能证书的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分别按持证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20%、30%、50%的标准给予机构奖补。奖补资金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担。

  《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综合考虑养老护理员的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薪酬等级体系。目前市人社局正调研建立养老护理员分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指导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基本工资指导标准。下一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还将完善以奖代补政策,一是对收住保基本服务对象的养老机构,不再区分营利或非营利性质,均纳入奖补范围;二是适当提高以奖代补标准,弥补用人单位因提高护理员工资而增加的成本;三是将用人单位落实薪酬等级序列的情况纳入奖补条件和考核范围;四是统筹平衡各区养老机构运行费补贴政策,加大区级财政支持力度。

  四、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建立护理员队伍护理等级信息系统”的建议,市民政局已于2019年12月启动了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工作。该系统数据库具备信息归集、比对、统计分析、公众查询等功能。目前,该系统前期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数据补充填报以及导入阶段。下一步,本市将继续推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养老护理员基础信息的采集维护机制,逐步完善养老护理员的等级水平、诚信状况、服务质量等信息数据,制定规范化的信息归集和使用标准,形成全市统一、可查询、可共享的养老护理员信息数据库。同时,积极推动养老护理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各类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加强对失信养老护理员和服务机构的制度性约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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