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0)稽意073000236号
发布时间:2021-04-06

上海达沃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张晖反映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6年8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告送达沪社险(2020)稽意073000236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为张晖补缴2016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3563元。请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五日内,自行前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普陀分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032号)办理相关补缴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普陀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未纠正违规行为的,我们将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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