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1)稽意063000016号
发布时间:2021-04-21

上海哲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吴厚将投诉反映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1)稽意063000016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为吴厚将补缴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11319.1元,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11006.6元,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的缴费基数为10966.7元。请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五日内,自行前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静安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711号202室)办理相关补缴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静安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未纠正违规行为的,我们将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