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出庭职责,青浦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23 16:36
  
 
 
 
2月23日上午,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青浦审理点举行。
 
今天开庭审理的是王某某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青浦区人社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决定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上海市人社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该案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朱坚峰法官担任审判长,青浦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俞藕英, 上海市人社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作为被告出庭应诉。青浦区副局长吴薇、区人社局法制科和区工伤认定事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
 
本次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因王某某不服青浦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向上海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社局经过认真查验复核,依法作出维持青浦区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原告对不予受理决定和复议决定不服,向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到应诉通知书后,青浦区人社局法制科会同区工伤认定事务中心认真研究案件,并会同青浦区人社局法律顾问,充分准备应诉答辨材料。
 
庭审中,闵行区人民法院青浦审理点合议庭围绕原、被告争议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原因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庭将于评议后择日宣判。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有效举措,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突破口。
 
近年来,青浦区人社局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据统计,2020年,青浦区人社局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9次,出庭率100%。下一步,青浦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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