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1668号
发布时间:2024-12-13

上海邻之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黄璐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166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邻之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黄璐202381日至2024911日期间工资和提成人民币18890.78元;

二、对申请人黄璐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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