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因故延期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8-16

  问:您好,我们单位一个建设项目,原本按计划七月底竣工,现在因为施工方案调整问题,要延期了,怎么办呀?

  答:别着急,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施工工期需要延长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于项目总承包合同载明的竣工日期30日前,携施工合同和工程延期施工报告至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手续办理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相应的参保凭证,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终止日期相应顺延。

  问:那办理时间有限制吗?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答:原则上需在原计划竣工日期前完成,如果您未在原计划竣工日期前办理延期备案的,还需携带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工期调整书面材料。

  答:我明白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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