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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问答】

发布时间:2020-06-30
  ○问:公司有一员工从外地总部调至上海工作,在上海属于首次缴纳社保,请问他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吗?
  
  ●答: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首次参加工作或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问:据说欠薪保障金已经取消了,但官网又说可以去申请,请问现在到底有没有?
  
  ●答: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度起,本市暂停征收企业欠薪保障费。但当企业发生破产、解散、被撤销,或者经营者隐匿等情形,无力支付劳动者薪金时,欠薪垫付工作依然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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