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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问答】

发布时间:2020-07-21
  ○问:本人是上海户籍,老婆为外地户口,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也有居住证,请问如何申领生育金?
 
  ●答: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生育保险待遇。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2、计划生育证明:街镇一级政府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3、生育医学材料: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问:我曾在上一家单位申办过居住证积分,但是未通过审核。目前我换了单位,在新单位系统中看不到我的信息,不能续办,且上一家单位已变更名称。请问我如何才能在新单位续办居住证积分?
 
  ●答:1、如果居住证有效期已经更新,可以在办理积分续签的时候,用个人密码登录居住证积分申报系统,将个人表格中原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改为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提交即可。2、如果居住证还在有效期内,需至新单位注册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手续,请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新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上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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