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龄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为提高养老待遇,能否多补缴一些年份的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3-12-20

  答:本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员,考虑到这部分人员距养老金领取年龄已不足15年,为了提高其养老待遇,在不足年份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年满60周岁,也允许一次性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