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社会进步同心 与人民幸福同行
改革,即改掉事物中陈旧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合理、完善、更加适合需要;发展,即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无论改革还是发展,有起点却看不到终点,因为时移世易、因为与时俱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展不断在出题目,而改革也在持续做文章;改革创造了奇迹,发展成就了辉煌。作为一名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之路上的“奔跑者”,此时此刻回首往事,内心涌动的不仅是一番感慨,更是无限激昂。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推动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观念转变。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时明确了加速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要求。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政府和企业都开始面对“市场”,转型发展成为必然趋势,社会保险制度应运而生。1993年,上海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原本的“单位保障”扩大为了“社会化保障”,保障资金也从原来的单位小自筹变成了社会大统筹,在帮助养老负担较重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通过政府投入加快保障资金的积累,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统账结合”模式推行后,“先履行缴费义务后享受退休待遇”的社会共识逐渐落地生根。上海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的“阵痛”中,始终扛起“不断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和“逐步调整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重任砥砺前行,在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进程中找准自己的定位。此时的我选择在社保这个朝阳事业中开启和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从一名青涩的大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奋发的社保人。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保险法》是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被破除,“广覆盖”递进到了“全覆盖”。上海社会保险制度在国家顶层设计框架下,在顺应改革、服务发展的进程中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并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全之重任。此时的我已在社保一线经历了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形成了强烈的归属感和使命感,立志将社保作为终身事业去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提出赋予了社保事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分量和力量。当前,我们正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胸怀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面开启“十四五”新篇章。“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远景目标让我们强烈意识到“社保人”将要担当起来的不仅仅是法定职责,更是一份政治任务。我们需要坚持以政治定力去积极应对改革发展路上随时遇到的艰难险阻,从大局看小事、从小事讲大局,做到任职一方、固守一方;我们需要坚持以政治标准去主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竭力打造有深度、有精度、有温度的政府窗口,使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们需要坚持以政治站位去有效防控任何可能影响社保基金安全的风险,织密防护网,守好老百姓的“养命钱”。此时的我感到任务虽重但充满自信,因为心有所向,行有所致。
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社保人”也正在用奔跑的姿态展现着上海“排头兵”、“先行者”的速度和毅力。有风有雨是常态,风雨无阻是心态,风雨兼程是状态,相信在上海城市品格的赋能下,在上海人社理念的厚植下,在共筑社保“同心圆”党建品牌的凝聚下,社保人必将以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追求卓越的拼搏精神汇聚成一股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前行的蓝色浪潮,向着更加美好的未来,不断冲刺!
(朱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