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老工伤人员可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发布时间:2023-12-20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

  因工死亡人员死亡当时属于供养亲属范围、目前仍符合供养条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参照执行。

  已经按规定办理了老工伤身份确认和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手续的老工伤人员,视作已经纳入统筹管理范围,不再重复办理确认手续。在退休(退职)前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纳入统筹管理范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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