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的办理流程,你都清楚吗?
申请范围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办理机构
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审核通过:由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已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无需换发《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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