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保费,或者给员工“折现”,可行吗?

发布时间:2019-12-02

  小羽:“老严、阿亮,江湖救急啊!”

  老严:“怎么了?慢点说。”

  小羽:“我又碰到了一件麻烦事,我们单位下属的餐饮公司这两天有职工在搞事,说是单位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保费,反正他们在上海也干不了很久,要求单位‘要么每个月都要缴,要么把社保费直接折成现金拿到手实惠’。”

  阿亮:“你们单位到现在还存在不缴社保费的情形啊!那不是自找麻烦嘛!”

  小羽:“你有所不知,餐饮行业流动性特别大,我们单位一般在职工工作满三个月以后才为他们缴纳社保费。”

  老严:“单位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按月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另外职工的诉求也不全对,缴纳社保费既是单位的责任,也是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你要好好向大家解释一下!”

  小羽:“别提了,昨天下午我跟他们解释了大半天,并且承诺会补上之前未缴的月份,可大家还是不满意。”

  阿亮:“依我看,光说还不行,你得马上行动起来,该单位整改的马上整改,该补缴的抓紧补缴。有道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小羽:“多谢提醒,我这就去补牢……”

  阿亮小贴士:

  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扣缴办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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