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发布时间:2020-03-20

  Q: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享受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A: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下列要求:

  (1)2019年底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2)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中小微企业按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确定。

  (3)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本市2019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3.6%)。

  注:

  1、被“上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列为失信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不具备享受稳岗返还的资格。

  2、裁员率不高于本市2019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3.6%)的企业,不涉及企业规模划分。

  Q:何时可以申请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A:2020年3月~12月的每月5日~25日。用人单位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则不予受理。

  Q:何时可以收到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A:稳岗返还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通过后,返还资金于单位的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15日后,划入申请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Q: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标准是多少?

  A:稳岗返还标准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相关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账户。

  Q: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如何进行申请?

  A:本次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全程网办模式,实现线上申请、在线审核、网上公示、系统支付。全程网办申请无忧。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企业自助经办平台https: //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插入“法人一证通”KEY,输入登录密码。

  依次点击“劳动就业”--“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补贴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即可轻松完成补贴申请。

  注:无“法人一证通”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取得“法人一证通”后办理,也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至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现场办理。

  Q: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裁员率如何计算?

  A:当年申请的返还依据是上年的裁员率,即2019年的裁员率。

  裁员率依据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该参保户的相关数据计算。

  1、对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满一年的用人单位:

  2019年度裁员率=1-(2019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度自然减员人数)/2018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对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

  2019年度裁员率=1-(2019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度自然减员人数)/2019年度失业保险参保首月的参保人数。

  其中,自然减员特指2019年办理社保“在职死亡、退休”这二种缴费属性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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