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双拥模范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19

  根据《上海市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版)》规定,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和社会正能量,鼓励双拥先进典型,经军地各有关单位认真推荐、严格评选,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拟表彰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等450家单位为上海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武部等100家驻沪部队为上海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二级主任科员吴诗卉等100名个人为上海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上校干事畅武等30名驻沪部队官兵为上海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131号,邮政编码:200433;公示电话:23171014。

  附件: 1.上海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拟表彰名单

  2.上海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拟表彰名单

  3.上海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拟表彰名单

  4.上海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拟表彰名单

  上海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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