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一周只休息一天,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11-27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劳动者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由支配时间的权利。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双休日工作制,也就是一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安排劳动者一周只休息1天,或者一个月休息3-4天,这样合法么?网民@江生 就在微信留言中向我们咨询:“劳动合同签订了一个月上26天班是否合法?”

  在1994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休制度,后面有一段时间实行的是隔周双休制度。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双休日工作制,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双休日工作制使劳动者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增多,同时也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但是对于一些企业来说,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无法安排劳动者一周休息两天,而是每周只休息一天。1995年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提到:“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被称为标准工作制,对应的是大部分单位实行的双休日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5天休息2天。对于一些因工作需要,每周只能安排员工休息1天的单位,那么就需要缩短每日的工作时间,使得每周6天工作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40小时。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要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便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所以,单位如果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实可以安排劳动者每周只休息1天。对于粉丝 @江生 提出的问题,如果您所在的单位一个月上26天班,但是能够确保劳动者每周休息1天,且每周工作时间加起来不超过40小时,那么也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另外,用人单位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在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加班,并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如果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超出部分属于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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