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力〔2021〕154号
发布时间:2021-05-2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社部《关于核对更新2021年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关信息的函》要求,我局就开展2021年度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更新各区人社部门所属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各区要及时组织开展好所属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的核对更新工作,认真校核机构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并同步组织各机构填报财政经费保障情况(详见附件)。2020年各地所属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可在“部门户网站-服务之窗-服务电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并下载。新增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信息请一并填报。

  二、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办事指南

  各区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和办事指南,便于用人单位和各类人员查询使用。

  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做好信息的填报、核对工作,按照工作条线内容,于5月26日前分别报送至对应负责人,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人才)罗 骅18916877633,luohua@shrc.com.cn。

  (就促)李佳烨18916878961,ziyuan718@126.com。

  附件:上海市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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