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19)稽告103000159号
发布时间:2021-06-25

上海石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李硕投诉反映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月14日向你单位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沪社险(2019)稽改103000159号)。截至2021年6月15日,你单位仍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纠正违规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书》(沪社险(2019)稽告103000159号),处理意见如下:

  因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现告知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持《责令改正通知书》(沪社险[2019]稽改103000159号)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杨浦分中心办理申报补缴李硕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4279元,2019年4月的缴费基数为4699元,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4927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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