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1)稽意013000093号
发布时间:2021-07-15

上海亮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何杰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社会保险费进行了核查,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1)稽意013000093号《稽核意见书》,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为何杰补缴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4927元。请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三日内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黄浦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65号308室)办理相关补缴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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