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rs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23110032。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组织和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8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41932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及时准确披露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发布了《2014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二是及时发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2. 全面有序公开民生保障待遇。

 

    一是基本养老金等调整的最新信息,包括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企业退养等人员待遇标准。二是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等民生保障待遇调整的最新标准。三是本市新增、调整或停止可医保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信息;四是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待遇标准等。

 

    3.持续推进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一是稳步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包括2015年财务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2014年度部门决算。二是有序推进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先后公开了2014年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博士后日常工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和分配结果信息。此外,还公开了2014年度的中央财政下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以及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4. 服务科创深入推进人才开发信息的公开。

 

    一是先行先试,出台办法。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国内人才引进政策,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二是优化环境,政策创新。支持科研人员双向兼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拓展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5.破除二元结构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是印发实施意见,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二是明确本市农村户籍与城镇户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相同,失业保险待遇同等。三是就业促进专项计划十大举措,多层次、全方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四是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2016年起,本市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公开的主要途径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自办媒体、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另外,我局还注重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拓展和优化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互动性和服务性。

 

    1.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传统渠道公开信息。

 

    优化网络平台建设,继续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2015年,我局网站群累计浏览量达7.79亿次,其中12333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和“互动评议”等五大频道,访问量2.25亿次,其中“信息公开”专栏的浏览量为1050万次。

 

    2.注重做强新媒体,政务微博拉近民心。

 

    我局依托新浪、腾讯、东方网平台,把“上海12333”政务微博作为政府网站的延伸,累计发布微博3996篇,回应粉丝评论和提问598次,收到粉丝评论4639条,为配合各类民生保障政策的宣传,今年我们设计制作了“2014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高温费系列”等多项专题内容,受到粉丝的关注和欢迎。

 

    3.拓展新渠道,探索政府信息由主动公开向主动推送的提升。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用户需求,我们联合“丁丁地图”开发了“12333电子地图”手机客户端(APP),目前已经上线公测,收集有近两万条信息,涵盖局系统各条线服务窗口、养老金银行网点、医保定点医院、药房等,进一步方便了市民查询局系统对外服务窗口,并提供相应的交通导航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在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909件申请中,当面申请492件,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287件,信函申请129件。已经全部作出且无超期答复的现象。

 

    从申请内容来看,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就业)等民生政策历次调整的待遇仍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引进优秀人才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另有少数涉及军转安置、征地劳动力安置等政策或者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有651件,占72%;答复“不予公开”的有26件,占3%,主要原因是涉及“国家秘密”、“非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另外,答复“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有62件,占7%;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有23件,占2%;告知需更改补充的有147件,占16%。

 

    2015年,我局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制工本费总计24.20元。同时,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确有其它经济困难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行政诉讼案6件,目前均未发生纠错案例。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不服我局的答复。

 

    五、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

 

    2015年,我局重点策划、组织了创业新三年行动计划、技能中国行2015、启航计划等专题宣传活动,刊播相关报道63篇,包括7个专版报道。共发布新闻稿66篇,媒体刊播报道496篇,其中头版报道86篇,主要媒体头版报道30篇;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次(欠薪、城居保、国内引进人才),组织媒体现场采访33次;参加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3次(科创、海外人才、医保),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发稿5次(养老金、民生待遇、城乡一体化科创20条、机关事业),参与市委宣传部专题宣传1次(就业创业民生);共完成《媒体报道》270期,编辑报送《舆情摘报》49期。共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纸51期,印发450万份,在本市各职业介绍机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并张贴于全市各社区的宣传栏,供市民就近阅览。另外,编印《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12期,共印发30万册,同时上载局门户网站,供市民在线阅读。电子杂志浏览量达51万人次。

 

    2015年,我局充分利用现有咨询热线的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共接听咨询电话 512 万个,其中12333劳动保障热线约 387 万个,962218医保热线约 122 万个,64378292人事人才热线约 3.5 万个。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我局还利用人机互动对话的先进技术,开发了“12333智询通”服务系统,通过“智能提示”和“人机交互”,模拟客服人员在线接待,将传统的“用户自助式浏览”提升为“提示式智能服务”,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的功能,我们有效的将“12333智询通”和“网上咨询”紧密结合,第一时间为用户解疑释惑,目前,“12333智询通”访问量已经突破4.2亿次。

 

    我局还高度重视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2015年,我局网上评议平台共收到并办理市民的咨询、评议等各类诉求件约4.6万件。举行“12333在线”互动32期,浏览人数超过11万,策划组织开展4期在线调查活动,参与人次逾5000人次,浏览量达6万。同时,网上互动活动与新浪、腾讯的微博平台联动进行,回应网民关切,其中第32期《2016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新政策出台为契机,兼顾政策规定和经办操作两个层面,广受好评,是全年受关注程度最高的一期活动。

 

    2015年,我们撰写舆情专题分析报告36期,编写重要舆情专报13期,涉及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及我局重大或敏感政策调整、突发劳动纠纷事件等内容。另外,针对政策措施出台及热点问题,我们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正面地引导舆论。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及时性、全面性与公众的期望值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尚需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政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七、附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591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4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4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8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399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9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3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7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68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909

     1.当面申请数

3110

492

     2.传真申请数

3120

1

     3.网络申请数

3130

287

     4.信函申请数

3140

129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909

     1.按时办结数

3210

895

     2.延期办结数

3220

14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90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5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64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5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12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8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6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2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47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3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24.2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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