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家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20

  答:高级专家因工作需要、能正常工作且本人同意的,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延长退休人员一般应免去其行政职务或管理职务。其中:

  1、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高级专家,经主管部委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高级专家,经主管部委办审批,年龄不超过70周岁;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杰出高级专家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确因国家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75周岁。院士延迟退休由国家重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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