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90号
发布时间:2024-03-22
奕诊(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周聪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90号撤诉通知书。内容如下:
本会受理的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90号劳动争议案,已由申请人周聪在2024年3月16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