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5-09

  1、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时间和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答: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含按规定纳入职保的原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2、2020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2020年增加养老金的方式与前几年基本相同,采用定额增加、挂钩增加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为:一是每人定额增加75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三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9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3、增加的养老金何时起可以发放?

  答:本次增加的养老金自2020年5月18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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