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02
◆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设定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人员,参加以下两类项目的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的,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经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
  2、经本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的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
 
◆办理渠道
  1.线下渠道:各区就业促进中心
  2.线上渠道:“随申办”APP
 
◆办理材料
    线下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有效实名制银行卡(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线上办理无需材料。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随申办”APP在线自助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有效实名制银行卡(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到就近区就促中心培训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逾期视作放弃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失业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期限
    自证书颁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
 
◆收费标准
  免费
 
◆线下办理时间
  对应服务点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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