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是上海市唯一一家集眼病预防、治疗为一体的市级专科医院。承担全市的眼病防治工作,同时以防盲及相关眼科疾病治疗为重点。青少年屈光不正及小儿斜弱视、白内障、泪道激光为中心特色专科。2012年6月经上海市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批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1.党委办公室科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35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政治、党史、哲学、新闻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性强,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发展潜力;

  2.眼科医师2名

  任职要求: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研究生学历,眼科学博士学位,具有眼耳鼻喉科执业医师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护理人员3名

  任职要求: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护理相关专业;完成专业规培2年要求,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熟练掌握Word、Excel的电脑文书工作;有一定科研基础。有眼科工作经验为优先考虑;

  4.临床研究人员2名

  任职要求:生物统计学、卫生统计学或数理统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具备基本的统计学专业素养;熟练使用SAS、R、S-Plus、PASS等统计软件;具有参与临床试验设计、方案撰写和样本量计算的经验;

  5.药剂师1名

  任职要求:35岁以下,具有执业证书,硕士学位,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身体健康。

  6.财务人员1名

  任职要求: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以上;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熟悉医院财务、审计制度,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

  有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人事办公室邮箱。

  2、资格审查

  本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应聘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近照、相关证书及能力证明发送人事办公室邮箱。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人事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邮编:200040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2674070

  邮箱:shhdr36@163.com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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