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科技创新“一网通办”服务、科技新闻宣传、科普公共服务、档案资料管理服务、科技统计及年报年鉴编撰等职能。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政务信息办理1人(初级专技岗位)

  分析研究2人(中级、高级专技岗位各一名)

  编辑2人(初级、中级专技岗位各一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务信息办理(初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承担市科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相关工作、承担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市科委政务公开落实的具体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国家及本市科技创新创业政策;

  4)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2年以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行政服务中心和科技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7月7日。

  (二)分析研究(中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分析研究国内外科技统计及科技创新政策动态和有关领域的学术前沿、承担科技统计的指标研究和数据分析,提供决策咨询报告、参与科技统计调查和科技进步报告等的编写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选题、分析研究及报告撰写能力;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研究生学历;

  5)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年以上软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7月7日。

  (三)分析研究(高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配合制定部门工作管理规范、配合制定本单位数字化转型的规划和计划、配合研提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需求、承担国家科技部项目视频答辩(上海)业务协调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及报告撰写能力;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5年以上科技电子政务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7月7日。

  (四)编辑(初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承担《上海科技年鉴》的编纂出版、承担《上海科技统计年鉴》的编纂出版、承担《上海科技统计数据手册》的编写制作、参与相关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3年以上编辑或图书出版相关工作经历;

  6)具有科技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7月7日。

  (五)编辑(中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承担《上海科技年鉴》的编纂出版、承担《上海科技统计年鉴》的编纂出版、承担《上海科技统计数据手册》的编写制作、参与相关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研究生学历;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5年以上编辑或图书出版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科技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7月7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下载本招聘公告中的《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hr@sstic.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如:政务信息办理-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16:00止。

  报名材料:《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创新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参加考核,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创新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考察

  由创新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hr@sstic.sh.cn

  联系电话:33383464

  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

2022年07月0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