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路政、运政、交通设施养护管理等领域日常事务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促进中心事业健康发展,优化专业技术队伍人员结构,根据单位现有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情况

  道路桥梁专业技术管理岗位2名(专技中级),主要负责道路桥梁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负责行业的日常管理、监测预警、事件处置。

  条件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学、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三年以上道路桥梁设施设计、施工、养护等行业工作经验;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采取邮寄方式报名,请认真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报名信息表》(下称《信息表》)(见附件),并将《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以纸质形式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人事科,赵老师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7日17点。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专业考核环节,将通过电话方式提前通知专业考核时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专业考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逐一面谈,进行专业考核。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管理相关问题等进行提问。应聘人员作自我介绍和技术答辩,每人15分钟。面谈结束后,面谈人员对应聘人员逐一进行专业考核评分,最后应聘人员成绩取总分平均分。

  (四)体检。体检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按照1∶1比例,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136-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其他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53015623、53012925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

  监督电话:23115161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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