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2023年第三季度(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歌剧院是一家有着国际文化大都市“艺术航母”之称的综合性大型文艺院团,是创作演出歌剧、交响合唱、交响乐、舞剧为主的事业单位。作为上海打造“亚洲演艺之都”的中坚力量,上海歌剧院坚持“多元、新锐、精湛”的艺术定位,秉承“坚持民族原创、传承世界经典、弘扬时代精神”的艺术追求,始终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己任,创排了一系列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中外优秀作品,成为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一大卓越品牌。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男高音1人、第一小提琴2人、圆号1人、打击乐1人、装置1人、化妆1人、法律文秘1人、艺术干事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一)声乐演员
所在部门:合唱团
招聘人数:男高音1人
职级序列:专技十二级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美声相关专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身心健康;
(4)热爱歌剧合唱表演艺术,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熟练掌握美声唱法,特别是歌剧咏叹调、重唱的演唱技巧,并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5)具有拼读意大利文、法文、德文等语言的能力;
(6)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二)器乐演奏员
所在部门:交响乐团
招聘人数:4人(第一小提琴2人,圆号1人,打击乐1人)
职级序列:专技十二级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三)装置
所在部门:舞美技术部
招聘人数:1人
职级序列:专技十二级
岗位职责:
(1)配合剧目创作中各类制作的工作协调,落实主创人员对舞美装置的有关要求,完成舞美装置工作;
(2)负责做好布景、装置软景的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
(3)负责提供各种技术支持,配合每次演出前后的装置的整理及搬运;
(4)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3)具有舞台演出跟台经验,对于装置制作有一定的认识和经验;
(4)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者优先;
(5)善于动手,头脑灵活,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理解力;
(6)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
(7)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演出任务,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具备与各种工种良好的配合协调精神和能力。
(四)化妆
所在部门:舞美技术部
招聘人数:1人
职级序列:专技十二级
岗位职责:
(1)负责演出中演员的化妆造型工作,并协助服装管理人员做好演员演出前的服装搭配;
(2)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独立完成演出化妆任务,独立完成人物的整体形象设计;
(3)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根据不同演出的造型要求,管理不同演出时的造型头饰及化妆用品;
(5)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化妆品的及时供应,充分发挥管理效率;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化妆设计、人物造型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身心健康;
(3)熟悉各类化妆产品,受过专业彩妆培训,技能娴熟;
(4)熟悉舞台妆容造型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人物造型设计能力;
(5)具有时尚独特的审美观;
(6)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法律文秘
所在部门:党政办公室
招聘人数:1人
职级序列:管理九级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实际情况,为剧院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对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参与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评估及定期修订,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3)对接外聘法律顾问,并协助其开展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档案、诉讼档案等)的整理和归档;
(4)参与起草各类中、英文格式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并负责具体法律文书的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5)协助处理院内各类鉴定、公证、查档等事务;
(6)协助完成办公室相关的日常党务、行政及业务类工作,包括公文写作、会议安排、来访接待、重大演出或活动的支持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毕业;CET6及以上;身心健康;
(3)具有两年以上法务管理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文化行业相关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成功处理演出、创作类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者优先;熟悉文秘和党务工作、有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坚持原则和底线;积极热情,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有较强的学习和应变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良好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逻辑思维和公文写作能力;善于沟通与协调,具备一定法律谈判技巧。
(六)艺术干事
所在部门:事业发展部
招聘人数:1人
职级序列:管理九级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艺术创作及演出项目的基金申报、结项工作;
(2)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完善本部门相关规章和工作流程,负责本部门对内、对外的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本部门日常行政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4)了解艺术创作的过程和规律,具有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
(5)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写作各类公文。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上海歌剧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登录上海歌剧院官网下载,务必填写完整);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同时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④学历、学位证明;
⑤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⑦近半年全身生活近照一张;
应聘声乐演员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一段能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外国咏叹调独唱视频。
应聘器乐演奏员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一段能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器乐演奏视频和一段乐队片段演奏视频(乐队片段目录详见上海歌剧院官网发布)。
请将上述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至上海歌剧院招聘邮箱: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者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证件证书、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知考试,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考试(笔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三)考核方式
根据具体岗位安排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如遇特殊情况可能会以线上形式开展,实际以最终邮件通知为准。
1、声乐演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主要为业务展示。一般包括:独唱、合唱片段、视唱练耳;
2、器乐演奏员的考试形式主要为业务展示。一般包括:独奏、乐队片段;
3、装置岗位的考试形式一般主要为对应聘者进行情景问答、现场操作等。
4、行政岗位(法律文秘、艺术干事)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查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平均分之上,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
具体考试内容以邮件通知为准,各岗位最终根据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四)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五)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考察人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健康防护提示,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招考现场管理要求。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官网:www.shanghaiopera.com.cn
电话/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021-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