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2025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是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科委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共同建设的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为临床基地,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儿科医学重要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实力和临床研究基础,在国内儿科界享有较高声誉。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人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研究人员4人,实验技术员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二)具体条件

  详见《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kyxyjs@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 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所长办公室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 体格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儿研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5076434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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