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请须知
欢迎您来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请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办事说明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复核是对持有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的申请人进行技能核验。积分复核的职业(工种)范围须在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居住证积分复核的职业(工种)目录内。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证书信息,若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http://zscx.osta.org.cn/)上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若该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由证书颁发机构出具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的书面证明。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2、受理审核:受理相关材料,审核复核资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请表》,确认相关信息,并书面签字承诺,领取回执及通知书。
3、鉴定缴费:申请人需按规定的标准缴纳鉴定考核费,缴纳考核费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1)银联卡刷卡;(2)现金支付。
缴纳完成后,通过鉴定收费窗口领取收据,同时还需将收据和《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起交回鉴定申报窗口进行确认。
4、鉴定安排:将在申报后3个月内安排技能核验。
5、结果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本市政务服务平台《上海一网通办》中居住证积分申请技能复核查询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特色专栏及网站--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中技能复核查询结果。注:技能核验项目中涉及阅卷或考件检测的项目的结果查询,需在全部科目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进行查询;其它技能核验项目在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进行查询。
四、缴费标准
1、职业技能考核费的缴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专项职业能力(模块)75元。
2、申请人若需参加技能操作科目考核,须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申请人若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考核,需向相关鉴定所缴纳“评审费”。具体缴费标准详见《关于落实《关于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事项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19)30号。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个职业(工种)等级最多只接受两次复核申请。首次复核成绩未通过的,可在首次复核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复核申请,办理手续与首次复核申请相同。两次复核成绩未通过的,不再接受同一职业(工种)等级的复核申请。
2、若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核考试,视作复核未通过处理。
3、申请人如对复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根据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实”程序申请成绩核实。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2、地点: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七号楼一楼窗口
七、咨询电话:62748577转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