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经费的核拨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20

  答:在补贴对象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后,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直接补贴给劳动者本人。

  补贴对象申请培训补贴的,根据补贴对象考核鉴定的结果,本市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补贴经费发放名册。经区就业促进中心确认后,自劳动者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补贴经费核拨至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申请鉴定费补贴的,可在毕业学年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或成绩单)和有关凭证,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按规定申请鉴定费补贴。如自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超出毕业学年的,可在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述方式申请鉴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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