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24-06-28
   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于6月26日10点开始。 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试大纲和科目设置
  本次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s://www.giwp.org.cn)。
  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条件

   特别提示: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注册后应尽快完成信息维护(上传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2.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请及时完成验证/认证事宜。
  3. 已进入网上交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务必于 7月9日10点至7月11日16点完成网上缴费
  完成缴费后请及时点击【查看当前报考状态】确认报名结果,报名完成按钮显示为蓝色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界面如下图:
  考试不设补报名或补缴费/确认环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4.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机构将对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复核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请考生确保本人手机畅通,随时留意短信(注意是否存在拦截短信)和电话通知。
  其他注意事项和报名常见问题可查看往期推送“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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